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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拟定增募资不超2.46亿 2020年再融资募2.55亿

北京8月10日讯 今日,新劲刚(300629.SZ)收报17.75元,涨幅0.57%,总市值42.15亿元。 

昨晚,新劲刚发布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新劲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4,600.00万元(含24,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王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1,431,5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5%,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刚的母亲雷炳秀持有公司9,494,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刚的胞妹王婧持有公司3,515,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王刚、雷炳秀和王婧三人合计持有公司54,441,603股,占公司总股本22.9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新劲刚表示,按照截至2023年8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的80%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47.17万股。按照本次发行上限1,547.17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21.5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12%,且按目前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除实际控制人外,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为吴小伟,持股比例为3.14%,不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外,为确保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做出“不得主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综上,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目的,新劲刚表示,一是规划建设高标准产业化基地,为公司长远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增强资金实力,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新劲刚昨晚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0号)核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70,5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74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2,199,876.32元;非公开发行729,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72,9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99,876.32元,扣除发行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603,46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496,40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账,且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5月7日出具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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